提交了申请、完成体检、获签、顺利入了境,就算万事大吉,可以来时放心大胆的在签证期内放心享受美美的澳式生活了吗?
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
那一个个你不注意的小细节都有可能成为隐形的定时炸弹!
↓↓↓ 比方说下面发生的这件事情:
来自孟加拉国的Sima Mitra于2010年8月16日提交了Succlass 475 (Skilled - Regional Sponsored) Visa (澳大利亚偏远地区担保技术移民临时签证),她的老公的女儿一起作为她的副申请人。
2013年8月1日,在她的签证获批之前,她在孟加拉国完成了体检,体检结果为“A Grade”,符合标准。没过多久,她们的签证获批了。
第二年的3月29日,她们一家三口一起抵达了澳大利亚。
一家人从悉尼辗转到了Albury-Wodonga。可是就在安顿好之后没多久,签证事故就“东窗事发”了。
Sima的医疗记录显示,她曾在悉尼的Liverpool Hospital进行了一次性的透析治疗,花费了$2200。
4月3日,她向Albury Hospital提出申请,希望在该医院每周定期进行肾透析治疗。
然而Albury Hospital的CEO——Dr Mah开始觉得这件事情有些异常,于是悄悄的将Sima的情况上报给了移民局。
5月26日,她收到了一封发自移民局的通知,上面显示:根据Migration Act 1958 - Section 104的条款规定,移民局正在考虑可能取消她的签证。
这个Section 104究竟又是什么呢?
下面就是该条款的详细规定↓↓↓
条款中规定:“非澳洲国籍的签证申请人必须要遵照该条款的规定,一旦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出现任何变化,申请人都必须要尽快通过书面的形式将自己的最新情况通知至移民局官员。”
“即使是已经获签的申请人也必须要更新自己的信息。”
而这份通知中显示,Sima违反了Section 104的条款,没有及时的向移民局更新自己的最新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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